仙游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来源:仙游县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县上下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执法检查、涉企收费、政务服务等方面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风问题
1.对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没有实实在在切实可行的意见、措施、办法,没有具体行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2.服务企业和群众时,“官老爷”思想作祟,不积极主动作为,回避矛盾不敢担当,把问题往上推,把责任往下甩,片面强调“属地责任”,行政审批中只考虑本部门利益甚至自身利益,不给好处“推拖绕卡要”等行为;
3.群众观念淡薄,接待群众漫不经心、语气生硬、态度傲慢,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粗暴对待;为群众办事缺乏热情,质效不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冷硬横推”等;
4.纪律意识淡薄,擅自脱岗、离岗,造成办事人员等待,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
(二)政务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5.行政审批部门在政府公示的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外擅自设立其他审批事项;
6.行政审批部门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未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
7.群众、企业申办过程中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完善的,审批部门仅口头答复,未出具书面不予受理或补齐补正通知书;
8.要求群众、企业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9.行政审批部门未提供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答复不准确、不全面,造成群众、企业“多头跑”、“重复跑”;
10.应当限时办结的事项久办不结、职责范围内事项推诿扯皮;
11.政务服务“一次办好”改革不深入,未提供帮办、代办、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措施;
12.搞垄断服务、捆绑服务、指定服务,要求办事人员到特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
13.在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造成限制、排斥竞争主体,影响公平竞争。
(三)执法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14.监管部门监管缺失,对“窗口”单位秩序混乱、“黄牛”倒卖排号等问题失察失管;
15.监管部门随意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16.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帮助当事人逃避责任,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
17.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18.其他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594-8390074(仙游县纪委监委举报热线)
2.来访举报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坝垅社区清源路六号(信访局一楼东侧)
3.来信举报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1号
4.举报网址:仙游县纪委监委举报网站:网上举报_仙游县纪委监委网站 (xycdi.gov.cn)
三、有关事项:
1.县纪委监委将严守保密纪律,严格保护信访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
2.信访举报人所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有上述情形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3.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请向司法及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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