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2 来源:仙游县纪委监委官网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阅读:
根据仙游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仙游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端正思想态度,正视反馈问题。2024年1月12日,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正视巡察反馈意见,端正态度,全面认领,认真对照检查巡察发现问题;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全县林业系统工作面貌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责任。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党组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及溪口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站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己和分管领域、股(站)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对照巡察反馈的59个具体问题,我局逐一进行分析,经充分讨论不断完善,形成了《中共仙游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细化责任分解,明确了整改步骤及目标、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问题,认真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不留尾巴、不落死角,并进行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充完善中共仙游县林业局党组《党建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党建工作制度》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及时制定干部集中学习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及用理论指导林业工作实践的能力。
2.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理论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新思想新政策新理论,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学习新思想,联系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抓好落实。三是严格把关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真实反映学习新思想新理论及省、市、县委重要会议、重要决定精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情况。
3.关于“学习态度不够端正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县委通知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省委“三争”行动,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认真执行。三是召开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提标提效工作推进会,端正学习态度,提升干部职工学习工作效率,全面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集中学习记录。
4.关于“对国有林场生产发展不够重视,促进林场资源盘活和提升经营水平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局长临时负责县生态国有林场工作,县生态国有林场的重大事项列入局党组会议研究,加强对县生态国有林场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生产发展的指导;二是安排县重点区域林相改善项目,予以资金补助解决生产资金不足问题;三是争取的亚行资金用于县生态国有林场营造林项目已进场施工,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共1529亩列入林场管理,增加林场资源;四是为盘活国有苗圃资产、消化苗木存量,以3月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向各乡镇积极开展宣传销售,已有多个乡镇向苗圃采购苗木。
5.关于“推动全县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工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产业政策支持。我县制定出台了《仙游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仙绿委〔2023〕5号)、《仙游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市级标准化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仙林〔2023〕85号),加快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放宽建设笋竹物理分解场地、竹山生产道路审批条件,把竹工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二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林业企业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我县2023年林业总产值331.27亿元,其中一产(营造林、木竹采运、经济林种植与采集等)19.5亿元,二产(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木质工艺品和木质文教体育用品制造等)299.36亿元,三产(林业生产及生态服务、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等)12.41亿元。三是实施项目推动。2023年开始实施木兰溪流域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国土绿化项目。用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林业产业发展科技服务工作,2023年来我县新增林下经济建设面积6320亩,新增产值1572万元。四是提高品牌建设水平。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在产业引领和带动方面的作用,我县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荣川木业分别获评国家级、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组织鲁艺家居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做强龙头、辐射带动。鼓励林业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商品竞争力,莆田市中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园宅”牌金线莲商标,仙游县创坊农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耒丰藨蓘”商标等,扩大企业知名度。莆田市佰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百合花种球快繁技术扩产增效,成功获评莆田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关于“林业金融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我局和县金融办出台《仙游县“福林•益林贷”实施暂行办法》,不断优化林业金融改革,创新推广“福林贷”“益林贷”等系列信贷产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降低贷款利率;降低贷款利息为0.42%,延长贷款周期为3~5年。推动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列入金服云平台“快服贷”名单,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积极推荐8家优质林业企业申报纳入2023年“白名单”企业。
7.关于“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林业局加强对赎买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林业站扩大赎买政策宣传面,积极发动辖区林农、承包大户参与赎买,至2023年12月底共完成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合同签订1485亩,已超额完成2023年下达的赎买任务数1300亩。
8.关于“林长制工作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受耕地保护政策和2022年疫情的影响,我县没有按时完成2022年花卉苗木发展年度目标计划。2023年以来,上级未下达我县花卉苗木发展任务,我县自加压力发展花卉苗木种植224亩。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指导有关生产经营者、花卉苗木种植大户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不断扩大种植规模。
9.关于“野生动物保护还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活动开展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商店、进企业开展巡查与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3万多份,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购买、滥食野生动物,营造全社会关爱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二是通过信息、微信等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法律意识。三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加强执法检查,今年已救助放生4只鸟,查处2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10.关于“林业违法行为预防与查处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资源站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乡镇林业站负责本乡镇森林资源管理,片区护林员负责片区森林资源管理,层层布防从源头上预防毁林案件的发生。二是实行森林资源问题线索周上报制度。由护林员对负责的网格进行每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每日上报乡镇林业站,由林业站汇总每周上报县林业局。三是加大案件的查处整改力度。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紧密配合,涉及两违及时通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林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11.关于“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查处不及时,部分案件超期未结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加强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对违法线索实行周上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二是扎实推进案件的查处整改。由县林业执法大队及时对案件线索进行依法查处,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紧密配合,涉及两违及时通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案件及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防止超期未结案。三是强化案件结案的审批程序。对未结案案件逐件深入分析未结案症结,因案施策,切实推进案件及时结案。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许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12.关于“案件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处罚对象认定不准,处罚裁量幅度适用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执法业务培训,加强与公检法部门业务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确保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对象准确、裁量适当。对案件查处有疑义的由分管领导主持案件集中讨论,对案情复杂需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的由分管领导提交。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按照《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执行,非法占用林地2亩以下按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费用1倍以下(不含本倍数)处罚,2~6亩按1-2倍(1含本倍数,2不含本倍数)处罚,6亩以上按2-3倍(均含本倍数)处罚。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负责人林某进行谈话提醒。
13.关于“案后执行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案件查处后的跟踪落实。根据行政处罚执法程序及时督促属地乡镇(街道)整改到位。二是指导业主明确整改措施。可对被处罚地块进行补办林地审批手续,或拆除违法建筑物并进行复绿。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对案件经办人陈某进行谈话提醒。
14.关于“红树林管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营林指导站每月开展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管护,促进49.1亩红树林小苗成林;三是及时补植补种,1.1亩枯死红树林和0.2亩空缺红树林已完成补植和杂草清除。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尤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15.关于“对油茶种植成效跟踪督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营林站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山场,做好宣传教育和抚育技术指导,提高造林成效;二是建立油茶栽后成效监管机制,根据“树随地走、树地同权、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油茶栽后管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村、个人,确保抚育工作衔接到位;三是对于失败造林地块,帮助业主分析原因,做好重新造林的技术指导。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尤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16.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还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到目前为止,盖尾聚仙村和榜头仙水村已办理采伐证,正在进行采伐;后坂307亩,目前已解决纠纷,林业站已开好权属证明,已办理采伐证进行采伐。
1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注重细节加强对述职报告的把关,认真检查述职报告内容,严防出现表述错误或不规范表述。
18.关于“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参照上级文件对相关文件材料进行定密。二是根据林业工作实际制定舆情处置办法,不断提高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处置能力。
19.关于“阵地管理制度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我局实际修改完善阵地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831”审签制,进一步规范审签表格填写和材料存档。三是组织专人排查整理2020年以来审签材料,逐一进行补充完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20.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会计基础规范》规定记账,存在部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分开装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处理财务台账,自2021年起我局已改变会计凭证账册大小规格,没有再出现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分开装订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责任人李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1.关于“大宗物资采购未履行询价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采购有关规定,对需进行采购的物品采取询价方式进行。二是加强对物资采购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采购业务知识,汲取教训,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立行立改,对禁火令合同重新签订,2024年1月份针对印制禁火令事宜,通过向3家印刷厂询价后,重新签订合同。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经办人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2.关于“固定资产采购供货方与中标方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单位固定资产采购,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教育当事人加强财经法规学习。二是对采购经办人员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3.关于“生态国有林场债权债务台账不清,部分债权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理清债权债务台账,自查林场所有挂账情况,核查往来账。二是及时进行研究处理,生态国有林场于2月29日已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并形成清理记录。
24.关于“应缴财政款72.97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已于2023年9月5日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63.49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9.45万元上缴县财政。
25.关于“未按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在2024年1月30日及时将林场资源资产类收益结余上缴财政专户。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管理;三是对生态国有林场计财股负责人林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6.关于“账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对接农商银行在2024年2月已对该账户进行销户。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确保知识和技能能适应财务管理工作要求,扎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7.关于“车辆管理不到位,部分车辆未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固定资产自查,及时对摩托车等物品依规进行登记,进一步理清固定资产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对下拨的已到强制报废年限的20辆摩托车着手办理报废等相关手续。
28.关于“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开展自查。NN116摩托车是市林业局于2010年安排分配给我县局的,为便于工作由时任防火办主任张某某保管,防火办人员共同使用,主要用于城区周边乡镇区域的森林防火巡查、督查护林员、突发火情处置等,车辆油费和维修费由个人承担。二是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因摩托车逐渐老旧,存在安全隐患,于2023年10月份达到报废期,已在办理报废手续。三是对相关负责人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9.关于“护林员管理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自查发现的5位兼职护林员均已解聘,并重新聘用符合条件的护林员。二是加强对乡镇选聘护林员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仙游县护林员管理暂行规定》,选好护林员,杜绝出现兼职护林员。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负责人张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30.关于“工程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工程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仙港大道两侧进行绿化提升及卫生清理、湖洋站涉及的零星林木进行采伐及修枝、“春节回家种棵树”活动苗木调运、仙游县铁路沿线绿化零星突击工程、瑞峰路绿化提升工程等直接指定工程队负责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同时对相关负责人郑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已制定了《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保护区)小额工程管理制度(暂行)》(仙生林文〔2024〕3号)并严格按要求执行,避免发生廉政风险。
3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无预算且未明确工程造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项问题均为零星项目,因零星项目时间紧任务急,且项目费用较少,因此直接发包施工,按实际用工量结算。二是按照《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保护区)小额工程管理制度(暂行)》(仙生林文〔2024〕3号)文件标准,对零星、小额的工程进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三是对下属县生态国有林场副场长潘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32.关于“工程劳务支出依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生态国有林场制定了用工登记签到表、实际用工情况表,规范用工登记。二是下一步严格按照《仙游县生态国有林场(保护区)小额工程管理制度(暂行)》(仙生林文〔2024〕3号)文件标准执行,年度用工价格进行询价,并通过生态国有林场场务会议确定最优用工价格。三是对下属县生态国有林场副场长潘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33.关于“超期限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及违规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对下楼右辅道绿化提升工程超期限交纳履约保证金事宜作详细说明。2024年瑞园路绿化项目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已对相关负责人郑某某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督促中标单位提早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34.关于“造林工程项目造林实施滞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行原因分析,2022年受疫情、雨季等影响,部分地块采伐业主伐倒树木无法运出伐区,林地不能及时拨交造林,导致施工单位不能在当年春季造林季节完成造林。二是为了保障造林成活率,配合造林生产季节性需求,已督促采伐业主尽可能提前完成采伐生产,并加强对采伐业主与造林施工单位的管理,保证按时完成造林任务。三是已提前谋划2024年采伐规划及营造林规划,确保下一步的采伐及造林生产按时完成。
35.关于“绿化项目实施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鲤南镇象林村村庄绿化、2020年郊尾镇后溪村村庄绿化等绿化项目均于当年度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因台风“杜苏芮”影响且后续管护不力等因素导致部分绿化树被损坏,现已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绿化补植并加强管护,同时对相关经办人黄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6.关于“重大人事研究任免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度,重大人事研究任免严格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
37.关于“党组表决未实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不断提升局党组科学决策能力水平。
38.关于“存在轻党建重业务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积极拓展“党建+绿色惠民”党建品牌。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和组织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同心力。
39.关于“对党内有关工作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溪口国有林场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同时,溪口国有林场党支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对党内有关工作的管理,确保其严肃性和规范性。
40.关于“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局党组定期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并予以工作指导。二是进一步强化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将党建工作与林业业务深度结合,以党建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基层党支部客观总结工作情况,反映工作成效,杜绝工作总结改头换面。
4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书与实际相符合,针对性、操作性强。二是严格按照所签订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开展年度党建工作,完成党建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4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学习,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规范下发文件,准确文字描述,对相关负责人郑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43.关于“党务政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党务政务公开栏,同时结合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更新公开信息。
4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县委通知认真规范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和参会对象签到,防止出现会议记录简单化和不重视会议签到等问题的发生。
45.关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精力投入,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结合林业特色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和内容。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小组会的召开,提高党小组的自主性和灵活度,体现党小组会小而精的特点,防止以党员大会替代党小组会。三是收集齐全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检视发言材料。
46.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做好发文审核工作,严禁出现不当表述。二是全力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学习教育成果与促进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结合。
47.关于“溪口林场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缺少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程序,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期不符合有关要求,发展对象预审流程错误,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审视并规范了发展党员的入党程序,防止出现材料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加强对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人员教育,帮助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三是王某的入党材料问题已得到修正,其他相关公示程序和预审流程也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四是对相关负责人陈某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严肃规范党员入党程序。
48.关于“局领导对基层股级干部监管有‘脱节’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森林防火及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导推进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及木兰溪流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与乡镇及林业站的沟通,听取属地政府对林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属地政府在林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挂钩局领导加强对挂钩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的指导。
49.关于“护林队伍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护林员业务培训,确保每名护林员每年受训不少于2次,提高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县林业局已组织对护林员培训120人次;二是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我局于2023年重新制定出台《仙游县护林员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仙游县林业局关于成立护林员工作督导组的通知》两份文件,加强对护林员管理,落实常态化督导机制,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仙游县护林员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文件要求,加强护林员管理,对护林员日常巡护、出勤打卡、事件上报(特别是松枯死木、涉林案件)等各方面实时跟踪督导,切实提高巡护质效,确保巡护天数平均分布在上中下旬、护林员月巡护率达100%;强化督导考核,林业局派出3个组常态化对护林员督查,同时将护林员工作列入县对乡镇林长制考评内容,对护林员履职不到位的在考评中扣除绩效。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开展督查30多次,督查护林员360人次,清明期间派出9个组27人深入各乡镇督查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局领导平时下乡结合其他工作时也一并督查护林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强化护林员对破坏林地事件上报,要求各护林员每周上报林业案件巡查表,确保对各类破坏林地行为能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经办人陈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50.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学习等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及时督促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与分管股站干部谈心交心,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三是及时开展廉政责任谈话。2024年2月2日局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对其分管的股站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51.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补充完善2021、2022年度述责述廉会议记录。二是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23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并认真做好述责述廉会议记录,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2.关于“廉政警示教育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通过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发放宣传单等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丰富廉政警示教育内容使警示教育更加入脑、入心。2024年2月2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莆田市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仙游县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仙游县关于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并发放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廉洁意识。下一步将常态化、经常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5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如实记录党组会议有关情况。
5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免去5个内设行政股室股长的职务,理顺混编混岗问题。
55.关于“未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内设机构配备股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撤并股室,按“三定”方案整合为办公室、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业发展改革股、行政审批股等5个股室,并重新明确相关股站分工负责人员。
56.关于“生态国有林场支付加油款未按规定先挂账后按实际用油量结算支出,而是直接拨付支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2021年8月份至今车辆按规定先挂账后按实际用油量结算支出。二是对负责人相关王某进行谈话提醒,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57.关于“2021年县委巡察“回头看”指出纪检组基本未参加林业局党组会议,对局内“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局党组加强与纪检组的联系与沟通,对局党组的重大工作,及时与纪检组进行对接联系,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重大事项研究,确保监督及时到位。
58.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仙游县林业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培训并安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59.关于“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督促整改。县林业局与枫亭镇人民政府共同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二是及时跟踪指导。拆除“两违”建筑后与枫亭镇人民政府共同督促当事人复绿到位。三是对拒不拆除的“两违”建筑配合枫亭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剩余猪舍并复绿。目前我局已发函枫亭镇人民政府督促拆除复绿。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对相关负责人林某进行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措施
我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反弹,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将管党治党抓在日常、管在经常。
(三)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强化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中共仙游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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