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2 来源:仙游县纪委监委官网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阅读:
根据仙游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把牢政治方向,夯实思想基础。收到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于2024年1月17日迅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推进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领导班子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并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政府蒋庆和副县长到位指导。党组全体成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刀真枪、见筋见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整改的目的,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制定并印发《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仙政民党〔2024〕2号),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间,建立“一把手”牵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整改落实领导机制。成立了《县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仙政民〔2024〕1号),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党务专项、养老服务专项、社会救助专项、殡葬领域专项、其他民政领域专项整改小组,由各分管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项小组组长,确保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三)强化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成果。局党组着眼长远长效,力求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充实调整了县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县民政局公务接待制度》《县民政局公务旅差费管理制度》《县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持以案促改、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把整改落实与推进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养老资源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估,确定了仙游县延寿养老院等10家养老机构为星级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10月仙游县颐康养老公寓由省民政厅评定为福建省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制定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及预案70余份。制定《仙游县“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 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指导各养老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传播媒介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在仙游县2023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现场放置养老机构宣传展板,提高居民对养老机构的认可度。三是西苑乡、社硎乡敬老院已与莆田国德解除公建民营协议,书峰乡正在协调中。督促指导已完成解约的乡镇积极接洽有意向的企业、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敬老院。
(2)关于“养老服务项目推进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来洋社区、仙安社区、平原社区“长者之家”已按照三星级农村幸福院标准完成建设,并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服务设施;二是2023年10月由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定小组,开展“长者之家”星级评定工作,2021—2022年建设未评定的11个“长者之家”已全部评定为三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其中洪桥、坝垄、义路、象星等4个“长者之家”正在积极向上申报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服务设施。
(3)关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委托仙游初心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全县农村幸福院的运营和服务指导,并依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全面摸排辖区内农村幸福院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二是2024年3月榜头镇已将污水提升治理项目部选址搬离,归还岭下村幸福院用于开展养老服务;龙华镇灯塔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开放运营;大济镇蒲峰村主任者食堂已配套硬件设施,开展常态化运营。龙华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养护楼已于2023年11月办理房屋结构鉴定,龙华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包含龙华镇敬老院及新建养护楼,由于目前龙华镇敬老院尚有空余床位,故未使用新建养护楼。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项目运营,洪桥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南桥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第三方承接运营。
(4)关于“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供给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2月新增备案3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仙游福民医院、仙游则安医院、仙游慈康中医医院)。二是2023年11月仙游县度尾安康养老院(度尾镇敬老院)、仙游县延寿养老院(龙华镇敬老院)已完成医务室设置。三是2024年拟拨付资金147.36万元,用于支持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等。进一步完善机构硬件设施配备,提升服务质量。
(5)关于“墓位建设面积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对全县公益性公墓排查。二是书峰乡镇级公墓经核查未超面积,社硎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大济镇龙坂村公墓面积均超标,按照《莆田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历史遗留公墓墓位和墓穴超面积问题处置的指导意见》(莆殡领办〔2023〕2号)文件,予以搁置保留。
(6)关于“公墓经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3月19日向《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方案的提醒函》规范出售范围。二是2024年1月31日印发《仙游县殡改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区建设管理意见》(仙殡领〔2024〕1号),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殡葬设施的建设规范管理。三是已责令游洋镇镇级公墓、天马村公益性公墓,大济镇龙坂村公益性公墓、尾板村公益性公墓聘用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殡葬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7)关于“批建项目内容不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殡葬管理监察中队已完成对游洋镇金石村逐一清点核实墓位数量、询问笔录,已向游洋镇人民政府及金石发放整改(拆除)通知(仙殡领办〔2023〕31号),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二是2024年1月31日印发《仙游县殡改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区建设管理的意见》(仙殡领〔2024〕1号)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殡葬设施的建设规范管理。
(8)关于“公墓定价指导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31日印发《仙游县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区建设管理意见》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殡葬设施的规范收费管理;二是2024年1月5日印发《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公布村级公益性殡葬设施收费价格的通告》(仙政民〔2024〕28号),并在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的利益。
(9)关于“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依托市民政局与市公安、人社、卫健、法院,县税务局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半年进行一次全员集中复核,排查回来的名单会及时下发督促指导乡镇进行整改;二是对乡镇经办人、民政办主任进行政策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进行入户帮助申请,让“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10)关于“临时救助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12月临时救助全部按期完成,不再存在超期办理的情况;二是经核实有部分急难型临时救助于当月底申请,下月初审批发放,因此会出现申请月份和享受月份不一致,属于正常情况;三是2023年1—12月全县临时救助资金使用1286.9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9.16%,鲤城街道1-12月临时资金使用率达42.15%,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水平居全市第一。
(11)关于“社会救助台账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11月联合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18个乡镇档案管理和排查台账开展实地督导,通过查阅资料、进村指导、走访入户等方式及时发现各镇村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加强对镇村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
(12)关于“社工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多渠道宣传,2023年成功动员515人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二是组织所有报考人员参与线上免费考前培训,2023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数为141人,通过数量居全市第一,驻站社工持证人数22人。
(13)关于“指导基层政权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因故缺额的村(居)委会成员补选,并及时核发当选证书和自治法人代码证书。二是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加强摸排因故缺额的村(居)委会成员并及时依法依规补选;三是及时核发当选证书和自治法人组织代码证。
(14)关于“老区建设‘阳光1+1’牵手计划落实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召开各乡镇民政办、老区村和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工作推进会及老区相关工作培训会,参训人员80多人;二是2023年9月下文《仙游县“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行动方案》(仙政民〔2023〕8号),2023年下半年召开牵手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对于不匹配、积极性不高的社会组织或老区村进行动态调整,现场调整8个社会组织挂钩老区村。加快老区村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牵手行动,在电商、网上带货、技能培训、政策倾斜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鼓励动员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牵手行动。2023年全年受益老区群众12938人资金161.92万元。
(15)关于“社会组织‘三融三共’参与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2024年2月19日发布《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仙政民〔2024〕29号),将社会组织“三融三共”参与“党建+”邻里中心列入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全县更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三融三共”活动。二是2023年11月8日,仙游县新社会组织党委、个体私营经济党委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培训班,以学促行强党性,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三是2023年我县在鲤城街道洪桥社区、榜头镇望厝社区、园庄镇洋尾村开展3场社会组织参与“三融三共”活动,15家社会组织参与。2024年1月28日在木兰社区、2月5日在南桥社区开展2场“三融三共”活动,11家社会组织融入参与。
(16)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月底均要求承接服务的社工机构报送当月开展服务工作小结,并报送下个月的项目服务计划书。2023年7月份开始每季度召开社工服务项目工作汇报会,并邀请社工专家进行项目服务点评指导督促,提升服务工作成效。二是制定下发《仙游县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暨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制度(试行)》,审核机构提交的月总结、季度汇报,会同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不定期对乡镇(街道)进行督导。三是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三方联动监督机制。出台《关于做好仙游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督,每半年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提升县镇街的监督作用,由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通过电话回访、入户核实等方式不定时对信息服务、上门实体服务工单进行随机抽查。四是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听取第三方(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汇报项目进度,并形成月度报告交由县民政局留底。五是2023年11月由仙游县初心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开展末期评估,邀请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乡镇民政干部共同参与评估座谈会,评估等级为“良好”。
(17)关于“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综合监管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拨付农村幸福院星级运营补助资金及提升奖补共计104.4万元,用于运营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对照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者食堂建设标准,完善配齐养老服务设施设备;二是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打造三星级农村幸福院24个,申报四星级及以上农村幸福院11个;三是制定《仙游县农村幸福院管理办法》《仙游县农村幸福院活动协议范本》,进一步压实乡镇责任,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摸清运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18)关于“殡葬设施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殡葬监管工作开展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组织殡葬监察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根据《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年检的通知》(仙政民〔2023〕163号)于2023年10月份开展2023年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年检和行政检查工作,对全县经审批的公墓整体规划、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年检。二是于2024年3月14日印发《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双随机”抽查的通知》(仙政民〔2024〕44号),细化“双随机”检查的项目、类别和实效性,及时公示检查结果,督促镇、村进行有效整改,提高检查成效。
(19)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4月3日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长许燕锋为县民政局党组、民政系统党支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同时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开展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下基层理论宣讲活动。
(20)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二是认真研究和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核实相关会议材料,规范文字表述用词。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
(21)关于“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排局办公室干部定时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二是鼓励发动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职工踊跃投稿,2024年以来向各级媒体投稿10余次。
(22)关于“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831’审签制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周四雷打不动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交流;二是利用好局微信公众号、局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党中央、省、市、县最新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分管领导把关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度,及时审签微信公众号发文稿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23)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通知厦门健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对照标准重新开展评估工作。二是2023年11月由仙游县初心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开展末期评估,邀请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乡镇民政干部共同参与评估座谈会,评估等级为“良好”。三是在2023年11月的末期评估中指派工作人员参与评估座谈会,加强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
(24)关于“工作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优化安全质量检查台账,按照“四个清单”建立检查台账(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由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分别签章负责。实行“双台账”管理机制,同步更新。二是1月25日—30日开展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四个清单”形成台账,发现隐患问题11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4月24日—30日县民政局联合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城管等职能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发现隐患问题15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25)关于“监管执法仍然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对5家用水户协会撤销登记;二是2024年2月28日,我局发布了《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仙政民〔2024〕35号),请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
(26)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游县殡仪馆自2024年2月起,车辆按实际用油,由预付款转“交通费”-“油费”列支。二是按照莆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化综合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于2024年1月16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公车维修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好“两定一统”制度。三是严格用车和公务车加油审批报销手续,德安医院自2023年8月起公务车已启用加油卡定点加油。
(27)关于“接待函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认真审核该接待单,补齐报销材料。二是制定印发《仙游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等制度的通知》(仙政民〔2024〕61号),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公务接待、“三公”经费及资金管理规定,从严审、把关“三公”经费报销流程。
(28)关于“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各单位的案件数量和咨询数量,重新分摊法律顾问费用,分别向县德安医院、殡仪馆退回法律顾问费2000元。
(29)关于“财务审核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再次审核相关财务报销凭证,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制定印发《仙游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等制度的通知》(仙政民〔2024〕61号),从严审核物资采购程序、严格把关报销流程。三是全面认真审核临时救助审批发放材料。经核实,林某某本人患有脑出血,配偶陈某某患有卵巢癌,两者自费5万多,符合临时救助。
(30)关于“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认真审核该采购款项。二是制定印发《仙游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等制度的通知》(仙政民〔2024〕61号),严格把关报销流程。三是从严审核物资采购程序,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民政局局务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从严审核把关规范报销制度。
(31)关于“稿费支付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刘某某已退回撰写稿费600元。二是认真落实民政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2)关于“食堂采购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月16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食堂采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由采购人员预算好每月的食品油采购量,每月初向仙游县振兴乡村农产品营销有限公司一次性采购。二是进一步规范仙游县殡仪馆财务审核报销制度,确保票据齐全、程序合理、财务规范。通过整改4个月以来对食堂采购进行自查,再未出现无计划采购问题。
(33)关于“律师费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外聘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健全完善了《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秩序,降低财务风险。于2023年10月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会计专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和理论知识水平。
(3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鸿福园建设系县建工集团向国家农发行贷款建设,合同约定经营期14年,期满后资产交由县文旅局。二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固定资产账户余额有增加,会计账面资产余额未增加,仙游县殡仪馆会计于2023年12月已在会计账增加。三是已组织县德安医院内控领导小组成员对固定资产账与会计账进行核对,经核查出现账不符的原因系固定资产账户金额为累计额,提供巡察组的固定资产账户表格为当年度增加额,因此出现差额。四是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已将购买的食堂用具列入房屋固定资产中,并制定了《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5)关于“收费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游县殡仪馆系服务单位,为方便群众不得拒收人民币,县殡仪馆使用直缴和现金两种方式,纸棺、骨灰盒款项已通知中标方自2024年1月起由中标方自行收取。二是惠民政策中规定纸棺每个减免100元,纸棺销售专用场地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投标,由中标方自行经营,合同约定要有280元、480元等价位的纸棺,县殡仪馆每周对陈列的纸棺进行检查,确保有低价位纸棺陈列。
(36)关于“内业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德安医院已及时补齐漏交的内业资料。二是县地名办已及时补齐漏交的内业资料。三是建立健全《仙游县区划地名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流程审核。
(3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收缴了2020年以来的工会会员费,共计7137元。二是制定了《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工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确保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普及宣传工会有关法规制度。
(38)关于“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办理驻县民政局纪检组《关于加强招投标管理和监察建议书》,制定印发规范招投标管理的《仙游县民政局公务接待等制度的通知》(仙政民〔2024〕61号)。二是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仙民党组〔2024〕9号),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对所有新上项目都及时邀请县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介入把关审核。
(39)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游县殡仪馆于2024年1月16日完善《仙游县殡仪馆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并完善《仙游县殡仪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制度。二是社会福利中心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应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制定完善健全了《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仙游县社会福利中心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发函该项目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程项目总金额的10%追回违约金7000.8元。
(40)关于“无图纸施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游县殡仪馆于2024年1月25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建立“零星工程”报批制度,凡零星小工程均由“馆务会议”研究后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决定实施。二是于2024年1月25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工程招投标,按照工程金额大小分类进行招投标登记。三是于2024年1月25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制度,今后凡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图纸的,做到聘请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大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指定专人参与工程监理。
(41)关于“竣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游县德安医院已通知该项目参建单位,已补齐该项目的所有资料。于2024年1月22日制定《仙游县德安医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指定专人管理、规范工程手续。二是仙游县殡仪馆于2024年1月25日制定《仙游县殡仪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零星工程”报批制度,分类分层级进行招投标,指定专人进行工作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42)关于“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决而不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大济镇小星星双语幼儿园和龙华镇新星幼儿园进行立案启动撤销登记程序,2024年3月15日已完成撤销登记决定。二是2024年2月28日,我局发布了《仙游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仙政民〔2024〕35号),已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
(43)关于“行政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二是2024年3月1日,我局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交流会。以2022年度、2023年度执法案例,对民政各执法领域开展培训,依托“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录入,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卷宗管理和使用。三是我局积极采购执法硬件设施设备,完善执法硬件设施配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44)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和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的落实。
(4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二是2024年4月3日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许燕锋为县民政局党组、民政系统党支部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监督管理。
(46)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了县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建工作力量。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合理安排局务会、局党组会议议程,坚持把党建工作和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长许燕锋为全系统党务工作者上业务课,规范党组(党支部)议事决策程序,打造特色、精品党建品牌。
(47)关于“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筹备、召开县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换意见。三是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时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查摆问题清单,党支部严格审核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清单,无发现重复问题。
(48)关于“党务业务不够熟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5日已通过党员E家平台完成王诗槟党员关系转移。二是邀请县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许燕锋为全系统党务工作者上业务课,提升民政系统党组织党建业务水平。
(49)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从严从实把关材料,避免出现漏洞,并组织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
(50)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从群众来信中发现线索,主动介入民政项目的招投标资料把关,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二是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的方式排查各类线索、收信线索。
(51)关于“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全体干部加强民政业务学习,熟悉民政业务流程,提高事前监督能力。二是主动介入民政业务,强化事中监督。三是开展系列“点题整治”“专项督查”等工作,信访信息筛选,争取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着力在事后监督和发现问题线索上下功夫。
(52)关于“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了对民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谈话,着重解决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53)关于“下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仙游县民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请示》(仙政民〔2023〕105号)已向县委编办申请重新核定殡仪馆和监察中队工作职能、干部职数配备。二是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54)关于“民主推荐统计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近年来任免干部相关手续。二是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55)关于“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近年来任免干部相关手续。二是制定《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56)关于“撰写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近年来任免干部相关手续;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详实,有迹可查;三是规范本单位符合干部选拔的文书档案、规范干部推荐、考察和各个环节。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于2024年4月3日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对13名相关股室责任人作党组提醒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殡葬设施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督促各乡镇与莆田市规划设计公司对接关于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项目编制,全县均已完成编制布点专项规划。2024年2月26日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委托莆田市规划设计公司编制全县殡葬设施村庄规划,至目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入库115个村(社区),已批复但未入库24个村(社区),已通过评审暂未批复的村(社区)57个,已委托评审的村(社区)45个,占全部须完成村庄规划编制(274个村或社区)的88%。大力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至目前榜头镇已完成选址和办理国土空间规划;盖尾镇已完成项目立项、林业审批、平面规划设计。下一步,我局持续指导督促相关乡镇尽快选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各项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关于“殡葬设施建而未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4年1月26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巡察县政局党组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殡领办〔2024〕4号),要求推进殡葬领域存在问题整改。2024年3月再次发出整改提醒函,指导督促尽快投入使用。至目前已投入1个(园庄洋尾骨灰堂),已完成装修可投入使用6个(菜溪村、汾阳村、度峰社区、霞山村、圣山村、锦田村骨灰堂),其余17个正在推进中。指导乡镇采取国企运营等方式盘活镇级公墓,至目前郊尾镇已确定由仙游县长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来承接运营,大济镇已确定由仙游县大诚投资有限公司来承接运营管理镇级公益性公墓,正在对接发改物价部门。同时在冬至、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横幅、LED、流动宣传车宣传推进殡葬领域的移风易俗。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相关村(社区)筹集资金,尽快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同时指导大济镇和郊尾镇尽快成立镇级国有企业,运行管理公益性公墓,并督促大济镇和郊尾镇抓紧对接县发改局对镇级公益性公墓进行核定价格。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
(三)关于“殡葬设施‘两违’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4年1月26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巡察县政局党组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殡领办〔2024〕4号),要求推进殡葬领域存在问题整改。对50个未审批的农村骨灰堂,已拆除1个、办理补办审批手续46个、列入历史埋葬点3个。根据莆田市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莆殡领办〔2023〕号)文件精神列入历史埋葬点28个,按现状予以搁置保留11个,并由县民政局殡葬监察中队会同所在乡镇加强监督管理;2024年3月向园庄等乡镇再次发出整改提醒函,至目前已完成1处卫片图斑整治,园庄已完成违建坟墓47处总计71座整改。下一步,我局将通报相关乡镇并督促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年5月30日
(四)关于“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经营销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我局已完成对5个(鸣峰陵园、泉山社区公益性公墓、望厝社区公益性公墓、光埔村公益性公墓、中峰村公益性公墓)核实清理对外销售具体数量、销售金额等情况。并对5个违规公墓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1.7万元,起诉追缴1745万元(正在履行程序),其中4个(泉山社区公益性公墓、望厝社区公益性公墓、光埔村公益性公墓、中峰村公益性公墓)已处罚到位,鸣峰陵园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由涵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林田村公墓由于2021年林某某因涉黑被立案侦查,市公安局于2021年4月作出对狮岭头陵园查封的决定,暂无法立案调查。2024年1月31日印发《仙游县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区建设管理意见》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殡葬设施的建设规范管理。下一步,待法院判定结果后,我局将做出相应措施。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关于“志愿者注册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已下发通知各乡镇(街道)积极推动村居动员注册志愿者,营造良好氛围。全县新增注册志愿者8611人,并将持续宣传动员志愿者注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通知乡镇,鼓励村居动员常驻人员注册参与志愿服务。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六)关于“违规发放职工薪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4年3月7日按标准进行计算后,阮某某个人已向单位账户䃼缴1045.92元。2024年1月18日已向蔡某某家属下发《追回通知书》,于2024年4月15日前退回1000元。下一步,县殡仪馆将继续追回多发的工资及五险一金等。
(七)关于“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专班,挂图作战、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逐一销号。于2024年3月19日印发《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二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殡葬领域问题整改方案的提醒函》,督促龙华镇(灯塔社区、貂峰村)村级公益性骨灰堂纳入村庄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龙华镇对灯塔社区、貂峰村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尽快纳入村庄规划,报批各项审批手续并动工建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0日
中共仙游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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