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2 来源:仙游县纪委监委官网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阅读: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党组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会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庆凡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站室和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统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二)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研究制定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股站室/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措施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逐条督促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抓常抓长、标本兼治。局党组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既盯住具体问题,落实当下整改的措施,又举一反三,着眼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做到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自巡察反馈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
(1)学用结合不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仔细做好学习主题与内容的研究工作,学习研讨内容上及时与当前的水利工作相联系;二是完善学习程序,2月2日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增加研讨环节,结合当前水利工作计划、最新水利工作进展和工作部署等进行研讨交流。
(2)学习教育氛围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加学习教育氛围,每月增加学习方式,比如固定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实践活动、党组书记上好党课、公众号信息推送等;二是扩大学习范围,2月2日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内容相互脱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仔细做好学习主题与内容的研究工作,做到准确性、严谨性;二是1月31日制定了学习内容审签单,开展研讨学习前进行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木兰溪防洪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仙度段D7标前期工作已按时序推进中;二是盖尾段B1标于2023年9月22日动工建设,目前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序推进中。
(2)农村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慢于时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23日,成立三个技术督导工作小组,分片区督促各乡镇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二是2023年5月,制定民间监理手册,并要求各乡镇按照民间监理职责手册内容,用好民间、专业监理两支队伍,从工程推进和矛盾协调等方面进行项目全方位监督;三是我县木兰溪流域沿线110个村居,已全部动工建设,完成整村建设任务74个,共累计完成建设主干管479.89公里、接户管2028.36公里、接户数94788户。目前各乡镇已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剩余36个村居工期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四是加强现场督导力度,坚持每日现场督促指导,紧盯时间节点,督促各乡镇按倒排工期落实,并动态更新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进度。
3.关于践行新时代治水方针不够有力的问题
(1)节水意识树得不够牢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仙游县水资源配置规划、仙游县地下水保护蓝线划定以及《莆田市水利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莆市〔2022〕161号文),完成2023年度仙游县地下水取水计划;已于2023年10月26日委托莆田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编制《仙游县水土保持规划(2023—2030年)》。二是积极从人的思想和意识上下功夫,在水资源载体上立上或挂上醒目的节水观念,电视台、微信、广场醒目屏幕等媒介播放节水观念、节水故事间接向大众植入节水观念。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知水、节水、护水、亲水”的浓厚氛围,积极完成节水宣传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节水意识。三是配合污水改造施工,完成龙泉街、会园街、和平路、玉田社区过渡房等9处老旧管道改造更新工作;加强对天博城市广场、锦福状元府、东风老旧小区等17处供水管网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和抢修工作,减少明漏、暗漏损失,降低漏损率指标。
(2)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实施完成了包括县第一水厂迁建工程(4万吨/d),第二水厂扩建至13万吨/d,经济开发区水厂一期工程(5万吨/d),解决城关片区、榜头片区、沿海片区在现状供水体系下均存在远近期非农业用水缺水状态。二是计划实施仙游县木兰溪流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工程,已完成工程立项、实施方案批复、预算及财审工作;计划实施古洋水库、东溪水库库库连通工程,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3)“系统治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河长办于2023年5月26日向县委、县政府发出《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请求协调抽调专职副主任的请示》(仙河办〔2023〕29号),其中莆田市仙游生态环境局属市直单位,故我县无权开具抽调文件,目前2名兼职副主任已抽调到位。同时要求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岗到位。目前均已在岗在位。二是县河长办加强巡河督导工作,2023年度已发出智慧平台巡河通报12份。三是县河长办将每月针对河道专管员、乡级河长履职情况及乡镇水质断面检测发出常态化通报,督导各乡镇做好巡河履职工作。针对水质不达标2023年度发出12份水质不达标通报,并已纳入全县河长制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4)“两手发力”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水利建设资金不足方面,一是市财政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下达资金1000万元,剩余资金已向市水利局申请列入2024年年度预算;二是2023年12月已向省发改申请2024年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②部分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力量薄弱方面,一是已落实农村饮水工程“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并于2023年12月10日在网上公示“三个责任人”;二是于2023年8月3日至4日组织全县121人乡镇水利站和农村供水管理员参加2023年福建省农村供水管水员培训班培训;三是2023年投资100万元采取第三方管护的方式开展42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四是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我县2024年维修养护和水质提升方案设计,并于2月份请示县政府同意后,将资金下达给相关乡镇和县水务集团开展实施。③水利市场融资机制不完善方面,已将少华溪坝水毁项目列入中央增投项目(仙游县台风“杜苏芮”“海葵”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4.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不力的问题
(1)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成立征迁组,专门负责协调村镇征迁等工作,经征迁组和龙华镇政府前期现场勘查后并上报县政府协调,龙华镇主管道A标红旗村泵站,已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泵站的征迁用地工作,目前泵站已建设完成。
5.关于防汛减灾体系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1)部分项目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2年10月12日出台了《仙游县小型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水利工程检查方面长期坚持、立行立改,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于2024年2月21日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三是于2023年7月14日发文明确了三大责任人并进行培训;四是于2024年2月21日发文将资金分解下达乡镇实施。
(2)科技治水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12月25日完成110座小型水库自动雨水情测报系统并接入福建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数据汇集平台。二是视频监控安装已完成91座,剩余未安装水库是由于地处偏远地区,信号、电力也无法保障,视频传送所需流量较大,采用北斗设备费用过高且数据不够稳定,效果不佳。为了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将督促巡查员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加强人工巡查。下一步,待信号、电力覆盖到位时,逐步补充剩余的监控视频。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1)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全力改善水利工作中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全面完善实施方案。二是2月5日完善修订《仙游县水利局关于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并发文。
(2)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水利内部各类宣传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二是2月2日完善修订《仙游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并发文。
(3)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个别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蜻蜓点水,存在“树牢‘四个意识’”等不规范表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制定《仙游县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实际;二是2月2日完善修订学习制度,结合实际措施,制定整改清单,分解细化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2)日常考勤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日常考勤监督管理制度,严肃水利系统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二是2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修订水利局考勤监督管理制度。
2.关于行业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1)水资源保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向各级单位投稿,2023年以来投稿被国家级采纳2篇、省级1篇、市级1篇;以志愿者活动的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水土保持相关知识。二是于2024年1月25日印发《古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水库,做好库区巡查记录台账。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古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赖店镇玉墩村林木采伐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四是2023年6月26日对张清树在古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重山范围内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处以686587.1元的处罚;2023年12月12日向仙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金才在古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重山范围造成水土流失罚款共计398168.2元。
(2)取水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依法取缔仙游县洁泉供水有限公司的8口机井;二是加大取水监管力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无证取水进行摸底排查,严厉打击无证取水行为。
(3)“清四乱”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仙游县水利局 仙游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工作的通知》(仙水〔2023〕36号)的工作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河道“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整改销号,2023年以来共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195个,清理整治面积约1.45万平方米;二是对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3标发生施工单位非法采砂的情况、盖尾镇后井溪斜尾村河段存在非法采挖混合料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两起案件均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共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8045.3元。
3.关于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1)取水许可证违规批准延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7月3日注销仙游城东医院、仙游花园宾馆取水许可证,办理万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变更(注销地下水取水许可,保留地表水取水许可),于2023年7月5日注销福建省莆田市东亚机械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二是已建立2021年—2023年取水许可证核发台账。
(2)超用水定额审批取水许可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经请示福建省水利厅后,省水利厅已于2023年12月26日函复明确2022年核发的鳗鱼养殖取水许可的用水定额应执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 772-2018),具体标准为50000立方米/亩(先进值)-70000立方米/亩(一般值)。二是自2023年10月份起,已形成月汇总审签意见表,由业务股站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查复核签字后,汇总报送县行政服务中心。
4.关于水政监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1)一是未及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8日制作行政处罚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对违法线索的调查核查,及时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对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3-1标发生施工单位非法采砂的情况、盖尾镇后井溪斜尾村河段存在非法采挖混合料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均已作出处罚决定。三是2024年3月14日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学习水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违法行为线索核查时限的相关规定。四是结合执法巡查工作,加大对违法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减少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2)水行政处罚标准不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水法律法规及《福建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二是2024年3月8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制定《仙游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进行决定;三是2024年3月8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制定《仙游县水利局水行政处罚工作制度》,要求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由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
(3)行政处罚案卷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7日完成案卷自查工作,并要求定期对案卷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确保案卷质量;二是2024年3月14日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案卷制作培训,提高其对案卷规范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工程项目监理费、质保金退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仙游县水务局关于退还水利工程监理费、质保金的通知》要求执行,2023年10月7日退还监理费、质量保障金35.25725万元;二是2023年10月18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修订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3年8月8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4)报销费用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制订《仙游县水利局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相关手续。二是已规范人员报销流程,签订相关河长制示牌更新制作协议。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报销相关程序。
(5)费用支出附件材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补附工人名单、出勤签到表及除草剂发票;二是工作中加强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文件,同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今后在审核报销材料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5)违规报销继教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1月18日退回继续教育费用2280元;二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财经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同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今后在审核报销材料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6)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有关人员已于2024年1月15日退回差旅费报销款计810元;二是2024年3月22日制定《古洋水库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7)资产出租未评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蒋隔水库于2024年2月19日发文给仙游县百老汇养老院《关于蒋隔水库房屋租赁的函》(仙蒋水〔2023〕30号),要求重新协商对房屋进行评估、报批后重新签订/终止租赁合同,但养老院现有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员暂无处安置。二是待合同期满后,对水库旧管理房进行评估,同时,举一反三,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相关财经制度。
(8)专项资金结余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3年10月8日已上缴县财政13.931589万元;二是严格项目资金要求。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0〕10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闽水函〔2020〕159号)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下达和项目管理;三是加快验收及时拨付。督促各相关乡镇、村及时整理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做到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督促项目责任主体按施工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已完工结算未审核的项目,及时协调财政评审机构或中介机构加快项目结算进度,并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及时申请拨付资金,限期报账、及时结账。
(9)违规发放值班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有关人员于2023年10月10日退回夜间值班补贴款计64695元;二是今后加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文件,完善财经制度,同时制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
(10)收入未在账面体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期间已停止将考勤扣款直接用于食堂伙食补贴;二是已对相关人员用餐金额退回21550元;三是制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将考勤款在绩效奖金中统筹。
6.关于水利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招标代理企业备选库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1年6月30日废止招标代理企业库;二是按照公开选取方式确定年度标招标代理单位,确保选取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水利项目招标代理的监管工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对工程质量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2日组织参建各方就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部署,明确整改措施。二是2024年3月7日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回复,并附设计变更备案资料。三是加强对移民项目的质量监督,并规范设计变更手续。
(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盖尾段B2标BTY 1+350穿堤管设计变更已于2020年7月由参建方省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报告;木兰溪防洪工程仙度段D5标涵洞设计变更已于2023年3月由参建方省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报告。二是加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涉及工程设计变更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执行。
(4)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变更频繁,未及时收取违约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中标项目总监于洪伟、监理员江宇洁变更为李忠站、邹鹏,已按合同约定在监理费中扣除违约金4万元。二是严格把关项目经理、总监的变更申请,避免出现工程项目经理、总监变更频繁的情况,并且进行变更时及时收取变更违约金。
(5)合同会签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要求各部门针对此类问题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出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并作出整改。二是已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前期部、工程技术部人员学习合同管理相关法规及规范。三是加强合同会签管理,合同会签过程中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并不断完善合同会签流程。
(6)在建工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9月22日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并形成反馈材料报县质量监督站复核。二是已于2023年9月20日组织参建各方召开座谈会,针对现场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学习相关工程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程管理能力。三是已对在建项目逐一排查类似问题,并由安全与质量管理部牵头,加强在建工程质量管控措施。
(7)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7.5826万元;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工程完工结算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审核。
(8)项目开工、验收、结算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赖店镇玉墩村交垅移民古大厝工程已于2024年3月26日完工验收。二是结合“四下基层”工作要求,组织干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没有把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纳入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二是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修订《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二是1月19日制定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清单表,包括班子成员个人整改任务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统筹组织整改。
(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做好个人对照检查;二是1月18日制定完整的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会议议程,并做好批评意见表、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材料。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水利局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二是2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修订水利局“三会一课”制度。
3.关于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薄弱的问题
(1)支部换届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支部换届的具体流程,做好相关步骤的留痕工作;二是2月2日制定支部换届的具体执行方案,包含相关材料的要求、大会选举一般程序等,作为支部换届的工作指导手册。
(2)党建工作总结内容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仔细做好党建工作总结工作,做到党建工作总结内容的准确性、严谨性;二是2月2日制定审签单,后续相关党建工作总结内容、材料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3)主题党日开展的多样性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加主题党日开展的多样性,坚持分层次有质量学习,深化以讲促学;二是增加学习教育覆盖面和多样性,比如主题党日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好“四下基层”特色实践活动,水利知识竞答、公众号信息推送等。
(4)发展党员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回避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印发回避制度并进行全体党员干部的集体学习教育。
4.关于选人用人方面执行规定不够严的问题
(1)议事规则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议事回避制度,进一步使会议规范化、制度化,促进行为规范的行政体制和科学决策机制;二是2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修订水利局会议制度,强调执行议事回避制度。
(2)违规使用处理影响期未满的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4年2月2日印发了《仙游县水利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仙水〔2024〕20号)、《仙游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水利系统人事及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仙水〔2024〕21号)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3)未按照“三定”方案核定内设机构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4年2月2日印发了《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关于撤销临时机构及相关同志任免的通知》(仙水党组〔2024〕7号),撤销前期办、安全生产办公室、党建办、综合宣传组、监督站、造价办、法治办等临时机构并免去负责人职务;同时,将所撤销的临时机构与县水利局4个内设股室进行职能核对,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核对情况,将人员以内部责任分工的形式对工作进行分工安排。
(4)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于2024年2月2日印发了《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免去内设行政股室负责人职务的通知》(仙水党组〔2024〕6号)文件,免去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水政水资源股3个内设行政股室负责人职务;并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对部分岗位工作暂时按分工形式进行安排。
5.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二是2月2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完善制定《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述责述廉流于形式、浮在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大重视程度,做好述责述廉工作相关要求;二是3月8日开展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成员逐一述责述廉,补充党风廉政建设及管党治党相关内容,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和开展质询。
6.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协助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驻在单位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2024年3月8日已完成对班子成员及股站室负责人的廉政责任谈话。二是完善制定《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点》,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水利局对水行政处罚案件跟踪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县水利局2024年3月19日,印发《仙游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水行政处罚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3月14日,水政监察大队举办水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水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水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处罚注意要点、执法文书制作基本要求、文书制作规范说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
(3)抓廉政警示教育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驻在单位部门实际,就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重要节点群发廉政提醒短信、日常提醒谈话、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微信工作群发布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7.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①鲤源公司按领导班子、中层领导、普通员工分批次进行《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②鲤源公司分管领导于2024年3月11日对全体员工进行集体约谈,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③通过建立项目承揽制度、合同签订制度、项目校审管理制度、项目出图管理制度、项目责任负责制度、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七个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做到所有项目的设计服务费应收尽收。二是国企巡察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追讨,收回25万元。针对整改不到位的,此次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剖析问题根源,商定相应的催讨方案,根据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调整催讨的方式方法。①收归国企之后被拖欠设计服务费73.49万元,共有12个项目,公司安排专人负责,通过上门沟通、现场查看核实和发出催款函等方式,截至目前,共追回55万元(7个项目)。②为杜绝有关问题同点再生、异处发生,并举一反三,特建立设计费收取制度,与项目责任负责制度相结合,做到应收尽收。今后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提高公司队伍建设水平和公司的整体效率及竞争力。
(2)未将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0月18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印发仙游县水利局关于采购管理、内部会计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制度通知,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纪立案审查2人,作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3人,具体为:
1.党纪立案审查情况:(1)因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2020年以来因监管不到位,关于自来水公司乱收费、无通知停水、水质质量差等问题,12345平台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出现59万元天价水费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对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职工杨清华予以党纪立案审查。(2)因违规发放值班补贴,东溪水库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共发放夜间值班补贴64695元(注:每天补贴15元)因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仙游县东溪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陈辉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况:(1)因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2020年以来因监管不到位,关于自来水公司乱收费、无通知停水、水质质量差等问题,12345平台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出现59万元天价水费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责令仙游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朱某某作出书面检查。(2)因违规发放值班补贴,东溪水库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共发放夜间值班补贴64695元(注:每天补贴15元)因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令财务会计人员郑某某作出书面检查。
3.谈话提醒情况:(1)因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2020年以来因监管不到位,关于自来水公司乱收费、无通知停水、水质质量差等问题,12345平台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出现59万元天价水费事件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莆田市仙游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给予谈话提醒。(2)因古洋水库2021年5月01#凭证林朝雄等3人报销古洋至鲤南(水库巡查)差旅补贴150元;2022年8月02#凭证林朝雄等6人报销古洋至鲤南(水库巡查)差旅补贴660元,对仙游县古洋水库管理中心主任郑某某给予谈话提醒。(3)因蒋隔水库管理中心未经评估和请示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18日与林志勇签订水库旧管理房租赁协议,管理房建筑面积850平方米,租赁期限15年,每年租金60000元,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仙游县蒋隔水库管理中心主任杨某某给予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1)木兰溪流域水质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以村(居)为单位设置村与村之间水质检测点,各乡镇定期开展末端水质检测,提供溯源排污科学依据,全县各乡镇街道均已建设一间水质检测室,搭配水质检测结果,进一步深化开展末端水质检测工作;二是县河长办每月针对市河长办乡镇交界断面水质通报,对不达标乡镇开展每月通报,2024年度已发出2份通报。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虽然2023年我县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但乡镇交界断面仍旧不能稳定达标,部分乡镇断面水质出现不达标情况,仍存在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下一步,将持续督导各乡镇开展水质提升工作,督促乡镇加快生活污水收集进度;同时,县河长办成立2个督导组,长期对全县河道抽查、巡查,重点巡查市、县级河长交办事项和水质不达标河流,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乡镇落实水质提升工作责任,发现涉河污染问题,及时通报并跟踪落实办理情况。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2.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不力的问题
(1)水厂重组整合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县自来水公司等国有供水资产无偿划拨给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及县自来水公司注销的通知》(仙政文〔2020〕104号)精神,县属国有水厂(民安水厂、经开区水厂)及供水企业(仙游县自来水公司、民安公司)已完成整合。二是关于乡镇及民营水厂收购问题。我县有13家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其中县属3家、镇办6家、民营4家。2022年9月已完成第一批3个民营水厂(大济民生水厂、盖尾恒泉水厂、龙华清泉坑水厂)二次评估方案并上报莆田市城乡供水有限公司。三是仙游县政府(仙游水投集团)与市木兰集团股权比例及合作模式目前已拟定新的合作方案,需双方进一步研究讨论后报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复,待仙游县政府与市木兰集团协商合作模式确定后下一步继续开展民营水厂及乡镇集体水厂评估整合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仙游县政府(仙游水投集团)与市木兰集团已初步商定合作模式,需待市政府、市国资委进一步批复确认。下一步,待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复确认新的合作模式后继续开展民营水厂及乡镇集体水厂评估整合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机制改革人员调整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底对调整人员人事材料,包括“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梳理;二是仙游县政府(仙游水投集团)与市木兰集团股权比例及合作模式目前已拟定新的合作方案,需双方进一步研究讨论后报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复,待仙游县政府与市木兰集团协商合作模式确定后下一步继续推动人员整合接收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仙游县政府(仙游水投集团)与市木兰集团已初步商定合作模式,需待市政府、市国资委进一步批复确认。下一步,待市政府、市国资委批复确认新的合作模式后继续开展人员整合接收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关于防汛减灾体系建设仍有短板的问题
(1)水利水毁设施修复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已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844.68万用于26个水毁项目修复,其余161个水毁项目已列入中央增投项目(仙游县台风“杜苏芮”“海葵”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仙游县木兰溪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两个水毁项目包,预计2024年6月完成立项工作,待资金到位后予以修复;二是于2024年3月26日印发《仙游县水利水毁修复实施方案》(仙水〔2024〕51号)文件,经核查,我县共有水利水毁工程126处(水库19处、山塘4处、堤防护岸85处、水坝16处、水闸2处),成立6个水毁修复服务专班,抽调24人分成6组,由6个高工带队,每组分别对接3个乡镇,专人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项目设计、方案制定、工程实施、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到技术有人管、安全质量有人抓、进度有人跟。三是县鲤源设计公司,对于各乡镇(街道)的小散项目提供先行免费服务。四是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水利水毁工程责任人,制定具体修复计划,采取“五个一点”(上级补助一点、县财政支持一点、乡村自筹一点、村民投工投劳一点、乡贤捐资一点)方式筹措资金组织建设。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我县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水利设施基础条件差,防汛任务历来十分艰巨。受历史遗留及 2023年受“杜苏芮”“海葵”台风暴雨影响,我县堤防、河道边坡护岸等水利设施受毁较为严重,乡镇自筹能力弱,无法及时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下一步,一是抓好项目前期。①督促各乡镇(街道)立即开展各自水毁工程方案编制工作。②成立6个水毁技术指导修复专班,每个专班负责对接2~3个乡镇,确保水毁修复工作顺利开展。③继续积极与省、市水利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毁资金方面的补助与支持。二是加快项目修复。①督促各乡镇(街道)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修复原则,对防汛安全影响较大的水库、山塘、重要干支流两岸的危险地段、影响房屋和大片农田的堤防和拦河坝等40个重点修复项目优先予以修复。②对86个一般水毁工程项目建议各乡镇采取“五个一点”(上级补助一点、县财政支持一点、乡村自筹一点、村民投工投劳一点、乡贤捐资一点)的做法,切实推动水利水毁工程有力开展。③在项目修复方式上,建议各乡镇(街道)采取投工投劳、以工代赈、包工不包料、简易招标或不招标等方式,以村为主体,直接开展水毁项目修复工作。④资金补助方式上,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一个、补助一个,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支持。三是加强督查通报。我局将定期形成督查通报,对重点水毁项目坚持每半个月一通报,其它水毁项目每月一通报,并将结果送挂钩县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四是请求部门支持。请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也积极向上级争取水毁资金补助,同时根据县委常委会、全县水毁工程有关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县财政局单独切块资金专项用于水毁工程修复,做到专款专用,先建后补。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4.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1)鲤源公司被拖欠设计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公司风险防范学习制度,多次组织全体员工线下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组织员工积极参加线上风险防范培训课程,提高全员风险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及应对能力。二是根据发现问题、日常工作及鲤源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设计费收取制度与已建立的七项制度(项目承揽制度、合同签订制度、项目校审管理制度、项目出图管理制度、项目责任负责制度、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相互融合、相互推动,持续提升鲤源公司的风险管控水平,使公司的常态化机制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三是本着服务客户、智慧支持的理念,鲤源公司加强与各项目业主间的沟通合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对项目动态进行全程跟踪,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四是目前共追回本公司改制后的设计服务费55万元(7个项目)。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公司改制后被拖欠的设计费还有18.49万元未收取到账。下一步,一是落实公司风险防范学习制度、设计费收取制度以及其他常态化机制管理制度。二是继续积极追讨公司改制后未收取到账的18.49万元设计费。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拖欠水库职工工资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扩大城区供水片区,日供水量由原来1.7万吨提高到2.4万吨;二是县水利局于2023年3月21日向县政府发出《仙游县水利局关于上调我县供水价格的请示》(仙水〔2023〕30号),建议合理调价,增加经济收入,目前正在等待县政府批复;三是蒋隔水库截至2月份分期分批逐步为职工补缴公积金234454元;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县古洋水库于2024年3月起借调6人到县水务集团工作,县蒋隔水库于2024年3月起借调1人到县水务集团工作,减少水库的运行成本。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由于古洋、蒋隔水库水管体制改革不到位,近几年农业灌溉水费免收、原水价格低,而人员工资及维修养护经费逐年增加等原因,造成水库亏损运营,收支严重不平衡。经测算,2021年至2023年古洋水库总收入878.53万元、总支出1966.94万元,总亏损1088.41万元,蒋隔水库总收入375.6万元,总支出623.68万元,总亏损248.08万元。同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干部职工工资未能按时发放,公积金等未能正常缴纳。下一步,一是请求政府进行体制改革,实行“管养分离”,将公益性人员工资及工程维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原水统一提价、争取扩大第一水厂城区供水量,增加水库经济收入。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5.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全面到位的问题
(1)针对饮水安全“点题整治”巩固提升机制仍未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省市农村饮水安全“点题整治”要求,细化制定《仙游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二是龙华镇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共分三期建设,一期于2022年2月份完工通水,二期于2022年8月份完工通水,三期因部分管道铺设赔青、泵站用地征迁未到位、村民阻工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龙华镇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三期因部分管道铺设赔青、泵站用地征迁未到位、村民阻工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协调,主动和乡镇对接,及时解决现场问题,配合乡镇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并协调自建路、村道破路施工,督促各乡镇加快土地赔青征迁的工作,加快代收每户500元改造费进度、立户资料的收集,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并及时通水。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水毁问题,进行核实后列入水毁项目库向上争取资金;二是已争取中央救灾资金50万用于蒲山村河道护岸水毁工程,共修复护岸水毁3处共245米,该工程于2024年1月1日动工,2024年1月26日完工;三是将蒲山村河道护岸水毁项目列入2024 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库对上申报争取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补助;四是将蒲山村河道护岸水毁项目列入中央增投项目(仙游县木兰溪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已于2023年12月份完成设计招标工作,预计2024年6月完成立项工作,待资金到位后予以修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受历史遗留及 2023年受“杜苏芮”“海葵”台风暴雨影响,蒲山村河道护岸受毁较为严重,乡镇自筹能力弱,无法及时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下一步,一是继续积极与省、市水利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水毁资金方面的补助与支持。二是督促大济镇立即开展水毁工程方案编制工作,可由鲤源公司先行免费设计。三是建议大济镇采取“五个一点”(上级补助一点、县财政支持一点、乡村自筹一点、村民投工投劳一点、乡贤捐资一点)的做法,切实推动蒲山村河道护岸水毁工程有力开展。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3)对群众生活用水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收费严格按照《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收费主题的通知》(发改〔2021〕94号)、《仙游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仙价〔2010〕73号)执行,并同步对外公示;二是已加强停水通知发布,所有的停水通知均可在莆田市水务集团公众号上查询到;三是增设水质应急投加设备以应对水质突发变化,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水质安全可靠;四是已通过加强抄表员培训考核、完善软件、增加复核等措施,有效降低用水量异常问题的发生。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用户反馈和投诉机制、应急响应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透明度、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技术手段及复核流程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一是完善用户反馈和投诉机制,设立专门的用户反馈渠道,确保用户意见和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如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小区公告等,确保所有用户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收费标准和停水通知。三是优化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水质发生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四是强化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严格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问题解决能力。五是提升技术手段和复核流程,持续升级相关软件系统,优化用水量异常检测和复核流程,减少误差和异常情况。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五、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以源头防控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整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贯穿巡察整改任务始终,自觉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融合起来,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坚持分类整改抓落实。持续巩固和深化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劲头,统筹推进各项后续整改任务。突出“分类整改,因事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全面巩固提升,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实行挂图作战,不断加强研究、严格督查、持续攻坚,确保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需要常态化坚持的问题持之以恒落实各项措施,并及时发现梳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问题”,防止问题隐匿、变异,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三)坚持完善机制固成果。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预防和治本之策抓在手上,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摆在首位,既对现有制度进行重新审视,逐项查漏补缺,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逐一完善优化,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做到以制度建设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成效。同时,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遵规守纪、严格执纪的意识,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工作高效规范化运行。
中共仙游县水利局党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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