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2 来源:仙游县纪委监委官网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 阅读:
根据仙游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10月13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一)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从严从实、积极主动狠抓问题整改工作,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部署会专题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情况,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和股室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相关股室负责人要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建立“销号”制度。建立定期研究分析整改工作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整改推进会、每月召开一次整改分析会,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班子成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巡视整改工作目标、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要求和时间要求,进一步细化切实管用的整改情况,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完善长效机制。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不断建立健全抓常抓长的管理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用更好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的举措狠抓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到位,争“优”意识不强
(1)学习文件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文、悟原理,联系住建系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及时跟进学习。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宣讲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加快融入莆田城乡一体化发展蓝图,坚持城乡统筹、新城建设与旧城更新并重,制定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2)制定政策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2023年7月25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仙政建〔2023〕169号),现已受理相关审批;2024年3月4日制定《仙游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仙游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仙政文〔2024〕37号)。二是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制定。认真研究分析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精神,及时跟进出台贯彻落实意见。
(3)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审查制度。按照《莆田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复查暂行实施细则》建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及时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复查。三是加快推进“1299”专项工作。城市建设方面:建立征迁扫尾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安置房建设定期协调机制,同时,全面梳理未回迁清单,倒排回迁工作计划,督促鲤城街道、鲤南镇限期完成历年已竣工安置房项目选房和回迁任务。生态环保方面:加快推进城区剩余26个村居污水管网动工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补齐市政短板。
2.城市建设不完善,争“先”干劲不足
(1)城区安置房(棚改房)建设不快,“回迁率”未提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置房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金凤南苑、西华学府、金凤南苑二期、辉煌后肖安置房等4个项目动工建设。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梳理“七大片区”应建安置房项目25个(14729套),目前,已竣工回迁项目6个(3648套)、已竣工待回迁5个。三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回迁。
(2)城市道路网络系统不通畅,“断头路”未打通
整改情况:一是优先策划。梳理城区道路网络系统,对照城区交通堵点,规范市政道路建设审批流程,优先策划“断头路”项目,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二是加快建设。北三环路(东大路至东二环路)、育英路(育英花园段)、法庭路(学府路北侧)等3条已完工;贵峰路(八二五北街至党校北街)正在人行道施工。
(3)城区污水管网建设覆盖面不够,“脏水沟”未清除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3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补齐城区基础设施短板;按照“部门牵头、乡镇主责、国企代建、试点先行、统一运维”的原则,持续推进城区污水治理,城区剩余26个村居整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招标并动工建设,提升城区生活污水收集能力,确保污水应收尽收。
(4)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范围不全,“低颜值”未改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日常养护考评。加大对锦辉公司日常维护工作的监督,对养护公司的日常维护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考评,确保养护成果。二是及时纳入养护范围。对城区园林绿化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将可纳入养护范围的项目及时汇总,同时,对发现应当修剪的行道树及时进行修剪。三是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加大养护成果巡检频率,加强督促力度,及时验收养护成效。
(5)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不足,“停车难”未缓解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规划公共停车泊位。结合我县城区智慧停车场和新能源充电桩工程,统筹谋划、合理布局,确保在不同区域和场所都有足够的停车位供使用。二是建设城区公共停车场。2023年城区共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03个;2024年继续建设柳坑(城关大桥南桥头)停车场、仙游县体育中心北侧停车场、中央御景东侧停车场等停车场,新增300个停车位,以满足群众对停车需求的增长。
(6)历史风貌建筑鼓励利用不足,“老拼图”未焕新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定期评估监测机制。指导督促属地政府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动态监测统一纳入网格化管理,要求属地政府每年年初向县联席办报送上一年度的保护利用情况,并将保护利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修订完善《仙游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公布、保护利用管理等一系列相关工作流程,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传统建筑构件回收利用管理工作,防止有价值的传统建筑构件流失或损毁。进一步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和传承,完善制度机制政策,进一步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工作。三是探索拓展活化利用模式。积极争取、用好上级支持政策,加强对文化遗产丰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分布的重点区域的活化利用,推动建设集建筑构件、民俗文化、特色建筑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展示区或展示馆,留住乡愁记忆。在保护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各自的资源特色,探索融入城市生活、文化旅游等业态功能,丰富活化利用模式。充分运用好省传统村落建筑海峡租养平台,引导有出租意愿的闲置古厝上线,推动古厝活化利用。
3.管理责任未压紧,争“效”措施不实
(1)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保障性住房底数。通过调取产权单位配售数据和现场走访核实,我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1295套。二是扎实开展清退整改整治工作。通过采取属地街道、乡镇、公安等部门联合清退方式,同时,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开展玉井保障房、龙泉保障房小区飞线充电等清理整治行动。三是加强公租房维修管理。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4年公租房维修施工单位,对已申请未维修的房屋176套维修问题均已完成维修。
(2)房地产市场管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仙游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在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定期对售楼部公示情况进行抽查。二是探索创新风险化解模式。成立房地产风险项目化解工作专班,聘用风险律师顾问,实行“一盘一策”化解模式,定期研判项目症结,通过申请破产重整或清算方式盘活处置正鼎澜天、中央名苑等停工项目,书香门第已正式复工。三是加大督促力度。督促企业制定逾期项目计划交付日期,倒排各分项工程建设及验收计划,指定专人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分项工程按计划时间节点完工。
(3)建筑市场管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引进企业。截至目前,共引进县外4家高资质企业房建二级企业,市政房建双二级园1家,助力县内8家三级企业晋升房建二级,1家升市政二级,进一步壮大我县建筑业企业队伍。二是着力化解欠薪隐患。2023年至今,配合县人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处置讨薪事项14起,涉及人数1668人,督促协调发放工资1301.0314万元,回复12345投诉600余件。三是加强执法管理。针对“7月17日两家投标单位存在异常”问题,我局于10月7日对两家公司进行处罚,共处罚金97568.4元(已缴纳)。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将加强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异常的招投标行为,立即开展核实、调查。四是督促及时支付工程款。1月12日,针对榜头第三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建设工程、仙游县园庄中心园大埔分园综合楼建设工程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仙游县住建局向教育局发出《工作提醒单》并抄送县财政局、属地乡镇。截至目前,5个项目进度款未及时支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化解工程欠款问题,保障施工单位权益。
(4)安全生产监管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一月份全县巡检率为99.59%,全市排名第二;二月份全县巡检率为100%,全市排名第一;三月份巡检率为100%,全市排名第一。书峰乡未修补数据2834栋、鲤城街道479栋、社硎乡2316栋。二是及时完成数据修补。目前,排查问题数据修补系统存在定位不准确定位点并无房屋、无法关联房屋、已修补系统未更新等问题已向上级反馈。同时,定期通报滞后乡镇加强巡检完成每月任务,图斑修补系统无维护已通知滞后乡镇修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为民服务意识未改进
(1)懒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接件后要及时了解基本情况,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勘查情况,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群众,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切实把办理诉求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桥梁,提升群众满意率。二是及时处理反馈。接到诉求件后要即刻办理,不拖、不推、不等、不靠,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12345热线业务办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办结迟缓、推诿不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12345诉求第一时间受理、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回复第一时间到位。
(2)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实拨付工程款。城投公司在2022年12月12日接到省审计厅转来《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后,立即向财政申请资金,并在2023年1月开始拨付工程款,截至2023年7月21日,施工单位已申报7期工程进度款,按照合同约定,城投公司已支付7期工程款。下一步按项目进度及时审批进度款,并向财政申请资金,及时拨付。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结余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上缴国库,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乱作为
整改情况:游洋镇兴山村古民居修缮改造工程因结算付款时间为2022年,仙游县鲤城龙仙路改造工程因进度款因拨付时间在2022年。故该两个项目列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今后报送为民办实事项目按时按要求报送,主要建设年限不在当年度的禁止报送。
(4)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追回设计费。仙游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多付设计费已于2023年10月16日追回。二是没收保证金。已没收洪桥社区供销千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家串标应罚没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三是加大行政处罚追缴力度。现已收缴50.42万元罚金;对仙建罚〔2020〕18号、仙建罚〔2020〕19号两单处罚涉及16.54万元处罚金已重新启动案件查处程序,若当事人仍不予配合缴纳罚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移送仙游县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行政执法工作未尽责。县住建局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淡漠,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执法过程不合规等问题突出。
(1)底数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梳理,编制清单目录。认真开展股室案件自查自纠,逐一整理翻阅已办结案件卷宗,登记入册制定清单目录。二是规范卷宗建档,统一移送保管。在案件办理结束后及时将相关卷宗移交至法规股统一归档管理,并妥善保存。
(2)检查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季度“双随机”,对在建房在建市政项目,做到应检尽检。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排除安全隐患。主动作为,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应处尽处,查处一批,曝光一批。
(3)执法不彻底
整改情况:按照省厅要求,双随机检查从2016年开始实施无纸化办公,所有检查材料均要求网络办理,2020年以来双随机检查的274份整改文件可从省厅一体化监管系统网站中查找。目前已落实整改268份,均已实现了整改闭环,剩余6条反馈时间未到,质安站将进一步督促到位。今后,我局将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对所有发出的《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由专人负责收集归档,做到资料闭合。依托“闽执法”平台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将日常检查事项及时录入“闽执法”系统。
(4)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建立标准化的案件线索收集、调查、立案和查处、撤销等全阶段的工作流程和时限图,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案,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结效率。二是组织召开业务学习会。通过统一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后续承办的案件程序合法合规。三是重启处罚程序。对福建省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串标行为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主动改正,已重启立案查处程序进一步收缴罚没金额,若被处罚单位未配合按期自动履行,我局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移送仙游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文书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执法文号。指派专人对行政处罚立案文号进行登记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处罚立案文号、行政处罚告知文号和行政处罚文号。二是规范执法文书。要求相关职能股室严格执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文书,制定行政处罚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流程。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我局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仙政建〔2023〕2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范围的通知》(仙政建〔2024〕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仙政建〔2024〕42号)。四是透明行政处罚。依托“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处罚工作,实现行政处罚无纸化,平台化,系统化,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及行政执法效率。
(6)归档不完整
整改情况:建立定期归档制度,要求各处罚单位每年度整理归档一次,将有关档案资料移交法规股汇总,收集完成后,整档后送局城建档案室管理保存。
3.工程领域监管未加强
(1)招标行为不公平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司运行。严格按规范执行设计委托程序,依法依规公开招标或组织市场询价;采取多方询价,按最低价确认图审单位。二是落实内控制度。依法依规按照莆建管〔2021〕14号文件要求,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发布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采用随机抽取办法选择招标代理单位符合该文件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方式来确认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有关规定对设计、图审、可研单位合同价在100万以下的非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服务,进行三方询价,采用最低价为中标单位。2021年起县城投公司委托的监理单位均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城投公司已制定《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初稿)》《仙游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项目招投标或组织询价,依法依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设置条款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按省厅文件《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4〕2号)要求,后续发布的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十五标段)、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十六标段)等项目施工合同更换人员处1%、0.3%罚金。
(3)保函审核不谨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保函的审核工作。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五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3个施工项目的履约保函已按要求重新开具,切实保障城投公司自身的权益。二是梳理项目内业资料。对存在保函有问题的项目,要求重新开具保函,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4)竣工验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质量关,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图施工,保质保量进行工程建设,及时对已完工项目组织验收,同时,需要整改的现场提供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审核关,确保有序验收。依法依规,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强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工作,重新组织对仙游县仙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仙游实验幼儿园污水收集零星工程2个项目的验收,已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出具报告单。今后,加强工程验收的审核,确保不再发生验收结论与工程结算审核结论不符的情况。
(5)维护权益不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约定时间期限及时签订合同。仙游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经现场核实发现多个站点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造成总承包单位延误办理履约保函,按拖延合同工期处罚。二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未及时签订合同的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木兰溪流域城区水环境综合管理工程(十八标段)已按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况说明:仙游县洪桥社区顶厝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小额工程,因招标完成后即为春节假期,导致合同签订时间顺延,扣除春节法定节假日7天,签订时间未超过中标通知书要求10日。
4.财经内控制度未遵守
(1)购买服务虚假询价、直接指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询价流程,严格认真询价,完善报价询价流程。二是做好预算。今后将严格落实财经内控制度,做好办公经费支出的预算,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严肃追责。今后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立即追究工作人员及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2)报销材料不完整、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城投公司下拨各乡镇房屋排查经费,由于游洋镇提供银行账户存在错误,故自动退回,已在2021年三月份重新支付,故游洋镇支付附件未体现在2020年12月账户凭证中。二是下乡费用未签名,审批单上主管领导未批示意见,旅差报销清单上审核人员未签名现已补签完整。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违规报销差旅费、虚报公路通行费用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内控制度管理,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文件执行,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资产资源盘活不力、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公开拍卖处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8宗处于闲置状态的房屋和鲤南镇59号地15套闲置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对外公开拍卖。二是留作人才用房。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将闲置房源申请留作人才住房。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审核结算的项目,及时跟进,进行结转登记等。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接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建工作开展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切实开展支部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并丰富活动内容,营造良好党建氛围。二是制度支部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党委(党组)的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工作和每月活动安排等。三是规范支部换届流程。严格规范支部换届中计票结果的手写程序。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走过场,让“红脸、出汗”成为工作常态;二是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由专人审核,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等材料对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3)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三重一大”。二是完善拨付流程。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将集体研究纪要作为拨付前置条件。三是强化拨付监管。定期开展专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不到位
(1)干部教育管理偏宽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监督教育管理作用。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以学促进,增强党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并以此影响和带动本单位非党员干部、职工。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的“带头人”作用。督促党组织负责人主动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按照规定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坚持在厚爱中严管。三是增强分管领导的履职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制度,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既对分管工作摸透抓实、亲自部署过问,又抓好廉洁自律、作风建设。
(2)廉政风险防控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突出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找、群众帮忙、社会评议、领导提示、组织审定等方式,深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实施细则。三是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逢会必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党纪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五是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已处分结案2起,正在立案审查1起,诫勉谈话1人,谈话提醒4人。
(3)监督作用发挥偏弱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派驻机构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向县纪委监委领导反映,争取上级组织尽快调配人员充实监督力量;另一方面,协调“室组”“组组”联动办理,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过程中的人员力量保障。二是针对问题处置不够精准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将对新发现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精准确定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处置方式,对轻微问题予以谈话函询,对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初核,确保提高初核成案率。2023年度共完成函询11起,初核4起,其中,给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14人次,党纪政务处分5人,初核成案率已提高至43%。
3.选人用人责任落实不到位
(1)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机构设立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合理流转干部,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行为。二是房管中心自2016年至2022年每年安置退伍军人共计7人,造成人员超编。三是在莆田市2023年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时设定县历史建筑风貌保护服务中心专技人员岗位1个,落实进编人员。
(2)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规范报批。
(3)干部考察相关记录不够完整
整改情况:加强审核管理,提升干部考察材料的质量,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考察工作。
4.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1)落实“一岗双责”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强化结果运用;二是结合每年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党建责任书,增强可操作性,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做到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三是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舆论引导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员制度。将信息报道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鼓励引导各股室踊跃提供、报送新闻素材,讲好住建故事。二是健全舆情处置机制。为加强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的引导,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增加可操作性,制定《仙游县住建局关于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同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对其进行定密。
(3)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831”审签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831”审签制度。宣传载体发布的内容以及具体内容预览图,必须经负责人初审签字,报党建办核签,再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不得发布。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公共场所宣传载体内容的日常检查,发现导向偏差、陈旧过时、表述不当等内容,及时更正,对宣传展板更新为准确的表述,并撤掉不准确表述的内容。
5.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1)原有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注销。城投公司多次向建行、工行、中行、申请银行卡注销,但是银行方面不同意,现已将建行、工行、中行账上金额转出,将会继续向银行申请注销多开的银行账户。二是追回设计费。仙游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多支付的设计费已于2023年10月16日追回。
(2)同类问题改后又再犯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建立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和制度体系,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方案,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强化认知,严肃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三是加强学习,规范执法。在日常工作中不断自我检查和评估,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并持之以恒,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四是规范人员配备。认真组织学习机构设立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使用。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住建局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工作和日常各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及时转化成完善和规范的长效机制,以更高更好的服务助推城市建设再上一个台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正风肃纪,统一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将本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中共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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